4月12日,新疆电监办、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发改委、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西北电力设计院等单位对新疆电力公司起草的《新疆自备电厂接入电网技术原则》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评审,认为该技术原则思路清晰,要求具体,可操性强,一致同意通过验收。新疆电力公司总工程师金炜出席评审会。
近年来,随着新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新疆电力工业发展迅速。截止2012年3月,全疆电源总装机容量已经达到2137万千瓦,火电1620万千瓦。其中自备电厂总装机容量562.292万千瓦,占全疆火电装机容量的34.7%。而新疆电网依托750千伏网架建设,网架结构得到较大加强。但就在疆内电源集中投产,容量明显提升的同时,母线短路电流大幅度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与此同时,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自备电厂积极性普遍高涨,许多来疆的招商引资项目纷纷建设自备电厂。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今年3月底,规划建设、在建及申请并入新疆电网运行的单机超过100兆瓦的自备电厂共24座,总的规划装机规模29620兆瓦。在此背景下,为规范自备电厂接入,控制系统短路电流水平,确立电网和发电机组协调的基本条件,提高新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新疆电力公司牵头编制了《新疆自备电厂接入电网技术原则》。
评审会上,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出台该技术原则的必要性,认为该技术原则从接入系统电压、接入系统方案、限制短路电流、调度运行、接入系统二次原则、用户自备应急电源设置、计量点设置等方面提出相关技术要求,数据翔实、可操性强,为规范自备电厂接入,提高新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