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北电监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运用争议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用户窃电引发的电力公司与用户之间的电费争议纠纷,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在构建和谐的监管关系和供用电关系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元月底,陕西某县用户向西北电监局发来传真,对当地电力公司处理其窃电行为的结果不服,认为所承担的补交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数额过大,要求电力公司退还多收费用。接投诉后,经与电力公司沟通,电力公司认为其处理该用户窃电行为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及数额正确无误,不存在多收费用问题。
2月9日,西北电监局派出调查组赴现场了解了有关情况,在摸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考虑到用户用电的实际情况以及其积极处理窃电问题的态度,为避免激化矛盾,节省当事人争议解决成本,向当事人推荐采用调解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并于2月12日递交了调解申请书。随后,西北电监局按照《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公正的原则,启动了争议纠纷调解程序,并指定了专门调解员。
3月6日,在调解员的居中主持调解下,经过五个轮次的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按照“尊重事实、核准数据、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就窃电日数、每日窃电时间、补交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总额、已缴纳费用的余款处理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西北电监局“电力争议纠纷调解庭”现场签订了调解书。
随着当事人双方和西北电监局在调解书上签字盖章,这起因用户窃电引发的电力公司与用户之间的电费争议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均感到满意,并对西北电监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开展调解工作,以及为此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当事人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供用电工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努力维护和谐的供用电关系。
这次成功调解,是西北电监局自成立以来,按照电监会《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做出的一次有益探索,树立了监管权威,依法维护了供用电市场秩序,实现了西北电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新突破,为电力监管机构积极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灵活采取多种监管手段构建和谐监管关系、团结多方力量共同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范例。
西北电监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了调解协议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