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在日前召开的山西省废弃矿渣(山)及污染损毁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建设方案论坛会上透露,全省塌陷、裂缝、污染损毁土地已达1.2万公顷之多,除此之外,技术、资金、产业管制和动力机制等重重枷锁,使得生态赤字5倍于全国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亟需一场循环经济的拯救。
山西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陈新凤引述相关统计表示,山西三分之二的县单元水资源超载,二分之一的县单元土地资源超载,生态赤字是全国的5倍,万元GDP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采煤形成的采空区2万平方公里。大量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消费模式决定了山西必须发展循环经济。
据山西省社科院能源经济研究所能源政策室主任葛维琦介绍,仅山西焦煤集团每年固废处置量就达约2000多万吨,固体废物累积堆存量约1.64亿吨,占地近400公顷,相当于560个足球场,若按开采1万吨煤塌陷土地0.37公顷估算,今后每年还有大量的新增采煤塌陷。
葛维琦认为,科技创新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支撑乏力,制约了绿色开采、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开发,同时地面煤层气采气权审批、燃气市场准入等方面也面临诸多限制也导致山西循环经济发展压力倍增。
陈新凤认为,煤层气行业缺少企业准入门槛和有效监管办法,大量煤层气自采自用或无效排放;国家对煤层气的市场价格政策机制尚未构建,现有的财税优惠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规模开发缺乏动力;“两权”纷争长期存在,妨碍地方积极性发挥;循环经济统计制度不完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循环经济发展的速度。
葛维琦建议可允许满足一定资质条件的企业以取得开采权的煤炭资源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允许在资源资本市场发放企业资源债券,债券可以在市场上交易。
陈新凤亦表示,对于符合循环经济基本原则的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和“零排放”等减量化项目,对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等再利用项目,以及废旧物资、大宗产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应安排资金予以倾斜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采用直接投资、投资入股、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特别流转金等多种投入方式予以支持。
此外,陈新凤认为,应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和使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建立和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信贷退出机制,优先满足与循环经济有关的产业、企业的信贷需求,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建设项目实行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捆绑综合授信。
陈新凤表示,可参照新疆天然气的办法,开征煤层气资源税并实行资源税从价计征,同时加强排污收费定价,全面开征氮、磷排污费;逐步推行废物处理产业化,如加快从垃圾分类到产业化处理的市场化进程,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山西要研究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初始分配有偿试点,并逐步扩大到氨氮、总磷排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