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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发电企业生存环境刻不容缓

2012-03-12 10:23:11 中国电力报   作者: 张雯  

温家宝总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了电力的发展和改革问题。在集体讨论和接受媒体采访时,业内外代表、委员围绕改善发电行业的生存环境,拓展发电企业的发展空间,提出了诸多真知灼见。

关注火电水电:冰火两重天

多位代表委员从 《政府工作报告》中解读出水电发展将更受重视的趋势。

全国政协委员、大唐集团原总经理翟若愚表示,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促进新能源利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和扩大国内需求,意味着政策将在目前国内新能源存量规模基础上更加注重开发利用效果,注重国内市场需求。

2012年,国家能源局制定的水电新开工核准目标是2000万千瓦,同比增长57%,增幅之大为近年来之最。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1.4%的约束性指标,分析人士称,这11.4%目标的2/3要靠水电来完成。

水电形势喜人,火电则不然。

火电行业的发展可能受到越来越严格的制约。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透露,广东已在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以及顺德区率先开展了PM2.5的监测和发布,到今年3月底还将发布珠三角17个站点的数据。

陈敏介绍,广东计划进一步加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实施力度,严格环保准入,从审批项目源头开始控制大气污   染物的产生。珠三角地区将严禁新上燃煤火电厂,进一步改善产业结构,淘汰小锅炉及落后产能,并加快推进火电厂脱硫脱硝工作。

热议核电回暖:首要是安全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上海分院副院长、中国核物理学会副理事长朱志远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核电的提法发出了一个信号:中国政府要恢复正常的核电发展、发展核电的决心是坚定的。”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引发了人们对核电安全问题的担忧。据了解,2011年我国政府没有批准建造新的核电站,已经批准而尚未开工的4个机组也被暂停。朱志远认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决不能因噎废食,并建议要优先推进《核安全法》的立法工作。

“对核电安全应充满信心。”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名誉院长杨岐表示,我国在运和在建的核电站在设计和选址上,安全是有足够保障的。

来自香港的特邀政协委员侯伯文在小组发言中,力陈“国家应大力支持发展核电站”的观点。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智民表示,核电检查后企业正在整改,核电审批何时开展还要等待国务院批准。钱智民称,由国家能源局编制的核电安全规划目前还在走程序。

聚焦新能源发电:发展有难点

在讨论有关新能源发展战略时,部分委员建议,我国应加快启动太阳能光伏市场,尤其是提高光伏发电占新增装机容量的占比。

全国政协委员王永忠建议大力发展居民光伏发电。“我们试点了一些光伏发电项目,遇到了造价高,所发电量不能上网,审批程序复杂等很多问题。”王永忠说,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居民光伏发电的发展速度和建设热情。

全国工商联在提案中建议,对于前期已经开展了大量试验和实践工作,掌握了一定光热发电核心技术的企业,科技部应从政策扶持、专利权保护、专项课题研发、标准化体系等方面加以关注并体现到具体的项目或课题中。

全国政协委员李顺堤在提案中指出,由于海上风电开发涉及海洋、气象、军事、交通等领域,管理环节多,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确,项目审批核准困难,建议进一步理顺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两会 发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