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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提前完成“十二五”淘汰煤矿落后产能任务

2012-03-12 08:38:01 中国煤炭报   作者: 耿梦济 丁继民 赵静  

记者从安徽3月5日召开的全省煤炭行业管理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该省关闭小煤矿15处,淘汰产能81万吨,已超额完成国家四部委给该省下达的“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煤矿8处、产能45万吨的目标任务。

安徽省由于煤矿开采条件复杂,瓦斯、水、火、煤尘、地温、地压等自然灾害突出,对小煤矿的关闭和整顿工作起步较早。在2006年该省成立了由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牵头的省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产煤市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纷纷加大了煤炭资源整合力度。

宣城市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退出后,2011年又关闭4对高瓦斯矿井。铜陵市出台了小煤矿退出经济奖励机制,2011年关闭5对矿井。芜湖市无为县设立了煤矿整顿关闭专项奖励资金,明确了地方煤矿退出转型相关优惠政策,4对矿井全部关闭。安庆市在克服种种困难关闭4对矿井的同时,对仅存的1对矿井提出了退出时间、开采范围和安全保障措施。

目前,安徽省小煤矿总数由10年前的1011处减少到2011年底的94处,保留下来的小煤矿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了矿井数量减少、产量增加、事故下降、水平提升的目标。2011年,该省煤炭产量达13686万吨,同比增长4.1%,发生31起事故,同比下降16.1%,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0.292,比10年前下降89.3%。

2012年,安徽计划继续关闭31处小煤矿。此外,该省还决定在3年内淘汰关闭年产9万吨以下小煤矿,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把全省小煤矿数量控制在50处左右。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安徽 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