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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输电价格传导机制

2012-03-08 10:13:58 中电新闻网   作者: 陈也清 赫然  

国家需要建立能够反映输配电成本变化的传导机制,为全面深化电价改革乃至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寻求突破口。”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电网公司党组书记毛日峰告诉记者。

全国“两会”刚刚开幕,毛日峰在驻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认为,在上述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作用下,当输配电成本上涨剔除售电量增量收益后仍存在缺口时,应该相应调整输配电价,以发挥完整价格信号的作用,从而解决当前电网科学发展的现实问题。

毛日峰解释说,电网环节作为电力工业的中心环节,连接电厂和用户,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但现行的电价体系中缺乏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也没有类似煤电价格联动的成本传导机制。“由于正常的输电价格机制尚未建立,我国电网建设投资没有保障,电网发展受到制约。”2004年,国家按照“市场导向,机制协调,价格联动,综合调控”的思路,建立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使煤炭价格信号及时向下游用户传导,直至终端电力用户。

毛日峰认为,尽管这一价格机制还存在问题和缺陷,但从实施情况来看,使上下游行业对电价调整有了较为明确的预期和判断,大大增强了政府调整电价的社会公信力,大大促进了发电行业的健康发展。

然而,毛日峰表示,从电网方面的现实情况看,一方面现在上网电价存在向上攀升的压力,另一方面销售电价调整难度又较大,导致输配电价空间受挤,其直接后果是电网建设投资成本缺乏补偿机制,

迫使电网环节只能借助其他调价机会,通过“搭车”部分解决其电价矛盾,既不规范,又容易引起分歧,难以有效传递到终端销售电价,严重制约了电网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 “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电网建设总投资将达1.7万亿元,需要的资本金将超过3400亿元。据测算,每年需增加折旧、财务费用和运行费用等刚性成本700亿元左右,如果剔除售电量增量收益:售电量按5%的增长,输配电边际收益按10分/千瓦时测算,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年售电量的增量效益约为150亿元,每年仍有近550亿元的缺口。电网企业经营压力巨大,负担沉重,客观需要尽快建立有效的成本传导机制予以解决。否则,直接影响电网企业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影响到电网安全和电力工业整体的协调发展。

“多年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电价调整政策时,主要是解决煤炭、运输价格上涨及新机组投产等上网环节的电价问题,较少专门出台政策疏导输配电环   节的价格矛盾。”毛日峰表示,近年来的多次电价调整中,跨区跨省输电价格矛盾均未纳入调价方案,跨区跨省输电项目投资和运行成本难以传导到省级终端销售电价,部分跨区跨省电网只能依靠电网企业内部消化的方式来摊销成本,既不利于电网可持续发展,又不利于电价规范管理。

为此,毛日峰建议,国家应在电价调整时,平等对待发电环节和电网环节的电价需求,按政府核定的发电环节和电网环节的电价需求比例分别调整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他同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在核准跨区跨省电网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时,同时明确工程输电成本分摊传导原则和方法,将跨区跨省输电工程输电费用分环节、分区域、分省合理传导到终端销售用户,为输电价格出台奠定基础。同时,建立电网投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方面建立有效的输电价格传导机制,鼓励电网投资,保障电网安全稳定供电;另一方面强化电网投资项目的核准程序,防止电网过度投资和无效投资。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输电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