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节能“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我市将在工业、商贸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和市民生活等领域重点推进节能工作。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的《深圳市节能“十二五”规划》(以下称规划),确定了我市节能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六大领域推进节能工作
规划称,目前我市单位GDP能耗处于全国、全省领先水平。2010年单位GDP能耗为0.494吨标准煤/万元(按2010年价格计算),分别相当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的50%和77%左右。规划确立的新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十一五”末期下降19.5%。而推进节能工作的重点是工业、商贸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和市民生活等六大领域。
公务车首选
“节能环保型”
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将全面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完成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的目标。规划前期,完成市民中心、市城管局等政府机关节能改造,中期完成医院、学校等财政核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规划末期,力争我市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
在公务车辆中,将实施一批公共机构公务车辆节能示范项目,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车辆配备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政府机构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强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对采购、检测、维修、报废、更新以及能耗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减少油耗。
商场超市调高空调温度
对于市民生活中的能源消耗,规划提出,要研究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办法;鼓励市民使用高效节能的家用电器;鼓励居民家庭和楼道、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安装节能灯,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安装太阳能灯具。力争到2015年,全市90%以上的家庭使用节能灯具。
大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的空调、照明、电梯、鲜活食品冷冻设备和外墙玻璃也是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重点。规划要求对商贸业现有的空调系统进行节能升级改造,调高空调温度。加快淘汰低效照明灯具,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我市的绿色公交战略将继续实施,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大巴投入运营和充电充气站的建设。2015年,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大巴(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4000辆以上。
为构建节能长效机制,我市还将研究出台鼓励节能的价格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实施力度,同时实行节能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