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东京电力公司的42名股东周一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该公司27名现任及前任高管为福岛核事故支付总计约5.5万亿日元(约合674亿美元,人民币4300亿元)。若此案进入实际审理阶段,将成为日本历史上索赔额最高的民事诉讼案件。
东电股东在起诉书中指控该公司管理层无视多次海啸警告,并且未能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导致发生严重事故并造成巨额损失。他们希望这些高管向东电支付损害赔偿,然后将这些赔款用于赔偿事故受害者。
东京电力是去年大地震期间遭受破坏的福岛第一核电站的运营商。
日本官方长官上月批准向东电提供近90亿美元援助金,以帮助赔偿核事故受害者,但同时表示,除非政府在该公司的管理上拥有更多发言权,否则不会批准向该公司进一步注资的计划。
日本法院此前曾判决一些公司的高管为他们的管理不当向公司做出赔偿,但赔偿金额从未达到过这种规模。
原告代表律师之一河井博之(Hiroyuki Kawai)认为,股东们能够应对这场官司,但也承认,东电高管们不太可能支付得起如此巨额赔款。他表示,此次诉讼主要目的是警告其他公用事业公司的董事们,他们可能需要为未来的核事故承担财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