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新疆将继续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到2015年基本淘汰年产30万吨以下小煤矿,建设一批生产集约化、现代化、机械化的大型煤矿,全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新疆现有年产30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占全疆煤矿总数的比例超过90%,布局分散、煤炭资源回收率较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成为制约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突出矛盾。
自治区煤炭管理局规划发展处处长 孙强:“总体来看,和产业结构进一步的调整,包括建设现代化的新疆煤炭工业体系、产业体系都是不相适应的。需要进一步淘汰落后,加快企业的兼并重组,这是推动新疆煤炭工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区有各类持证生产煤矿352处,年设计能力为4898万吨。为使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新疆将通过收购、兼并、融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年产30万吨及以下规模的小煤矿进行改造升级。到2015年,实现新疆主要产煤企业规模达到年产120万吨以上,其中 准东、吐哈、伊犁三大煤炭基地的规模将突破600万吨,同时鼓励建设1000万吨级和亿吨级的大型、特大型煤炭企业,全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自治区煤炭管理局规划发展处处长 孙强:“对提高矿井的安全水平、资源回收率,对建设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推动新疆煤炭工业跨越式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