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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学者发文探讨伊朗有无核武器

2012-02-20 15:12:00 新华网

【新闻背景】伊朗核问题持续胶着,其核心在于:伊朗核研究是否具有军用性质。而国际原子能机构去年11月8日出台报告,对伊朗核计划可能具有军事用途的问题“表示严重关切”,造成伊朗面临更大的国际社会压力。究竟该如何判断伊朗发展核武器这一信息的真伪,美国和中国学者以报告为依据展开探讨。

“能否”比“应否”更重要

【作者】清华-卡内基全球政策中心与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的核政策项目研究员 Lora Saalman(司乐如)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最近,中国有关伊朗核问题的讨论可谓不胜枚举,其对伊朗核问题的关注度比西方媒体还高。然而,不少中国专家的报告和媒体报道、电视节目等恐怕还不甚探索这一问题的核心所在。虽然浓缩铀提炼在伊朗核项目发挥很大的作用,然其并非伊朗正在发展的唯一核能力。这个道理对如何看待伊朗核项目及其战略意图有巨大影响。对浓缩铀提炼普遍的高关注度只会对伊朗核问题的理解产生错误的导向作用。浓缩铀提炼本身是典型的“两用性”技术,即既可为民用亦可为军用。不过,伊朗核技术和核设施已超过浓缩铀提炼的边界,并能够成为制造核武器的基础。伊朗与核项目相关的不少追求具有军用性质。但是,由于大家一直在讨论伊朗浓缩铀的质量与用途,他们经常忽略其他的科技指标。这些指标能够更清楚地区分民用和军用核活动。

为考察这些指标,2011年11月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报告可作为最新、最全面的分析工具。此次报告和2003年伊拉克核问题爆发之前的报告有巨大的区别。首先,此次报告的细节和证据更丰富。一些西方专家已经开始把它叫做制造核武器的“菜单”。报告还增加了一个部分新内容即“信息的信誉”。这一部分旨在解释报告的信息来源和缺陷并加强文献的可靠性。其次,报告中所涉及的信息情报并非仅来自美国,而是来自于10多个国家,包括曾帮助过伊朗进行核研究的外国专家所提供的细节也被包含在内。伊朗专家经常强调这个报告是美国“手”推动的,若借用这个比喻,那么这个报告的信息来源则是十多个独立的“手指头”搜集的。

据报告,除了浓缩铀提炼活动以外,伊朗所进行过的能够产生连锁反应的金属压缩实验也是制造核武器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经压缩,相关金属就可以成为核内爆炸的“种子”。伊朗也进行过电脑模拟爆炸实验。类似的研究和实验也包括引爆装置或雷管的研发。这些“核按钮”作为核爆炸的触发点。模拟实验有利于在背后改善制造核武器的设计。改善完之后,雷管装置有利于公开进行核爆炸。据报告,相关的实验是在2008年和2009年进行的,这也说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判断比美国2007年发布的《国家情报评估》的判断还严格。伊朗并没有在2003年停止其有关核武器制造的相关研究和实验。

再说,虽然大家还在争论浓缩铀提炼的性质和意图,但是伊朗的一些相关的军事活动也值得我们的关注。即便一些军用设施拥有常规用途,它们也同时能够推动军事能力与核能力的融合。在帕尔钦军事基地建立的能够进行流体力学实验的大型容器管道就是一个。而且,伊朗也研发了14个越来越先进的能够携带核弹的弹道导弹弹头设计。类似活动会便于上述所提出的进展达到顶峰。如果伊朗超越“研究”期限来实现“部署”核武器的目的,核浓缩的“两用性”的争论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虽然浓缩铀提炼作为这个转变的核心一部分,但其并非唯一的影响因素。

上述所谈到的细节都来自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这篇短文也只提出报告的25页、45注脚的小一部分。虽然核武器的制造违反了伊朗的核不扩散条约承诺,从科技、安全和地位的考虑来讲,伊朗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也保留很明显的双重标准。这两个问题是不可否认的。不过,这些问题是“政治性”的,而国际原子能机构2011年的报告则是“科学性”的文件。因此伊朗“应否”制造核武器并不是这篇短文所关心的问题。笔者认为,伊朗“能否”制造核武器恰恰应该作为大家讨论的更为客观的出发点。如果在大家的指标忽略下伊朗进行核试验,那么伊朗“应否”制造核武器的讨论就将毫无意义了。中国和全世界将会面临更紧迫的问题,就是说伊朗“会否”进行核打击,伊朗的邻国“应否”发展自己的核武器?这样,上述的科学讨论就会成为真正的政治“连锁反应”。

“能否”服从于“应否”

【作者】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沈丁立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关于伊朗“能否”制造核武器的问题,各方判断其实出入不大。那就是伊朗还“不能”,但只要它继续努力,它就将“能够”制造。各种信息也表明,伊朗核计划的各个方面在齐头并进,而这些努力日益难以用民用计划的名义来搪塞,而且这不仅仅限于铀浓缩一个方面。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长去年11月8日发表的报告,是迄今最为全面指出伊朗核计划可能含有的军事性质的权威文件。该报告指出:一、伊朗与军方相关的人员与部门在获取与核相关或双用途设备与材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二、伊朗以未经宣布的方式从事核材料生产;三、伊朗从秘密核供应网络取得了核武器发展信息与文件;四、伊朗在自主设计核武器以及试验部件。这一切活动之目的,是发展核爆炸装置。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全面列举了伊朗被怀疑在发展核武器的各种证据。这些信息来自国际原子能机构本身的情报、多个成员国提供的以及来自伊朗本身的证据。国际原子能机构强调这些信息相当可靠,如它掌握了上千页的伊朗文件,包括通信来往、各种报告、演讲辅助显示、工程草图等,还有一些录象资料。

鉴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公信力,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这份报告。人们注意到,在这份报告发表之后,中国外交部和我国总理已在公开场合表态“坚定地反对伊朗制造和拥有核武器”。之前,我国一贯要求伊朗与国际社会合作,澄清其核计划的性质。

但是,上述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认为:2003年前,伊朗发展过与核爆炸装置有关的核计划。此后,伊朗当局曾下令暂停,但目前有恢复迹象。譬如,从2008年起,伊朗不再遵守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保障监督附加议定书,不再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就相关调查充分合作,因此该机构无法确信目前伊朗不在发展核武器,它怀疑伊朗仍在推动其中的一些活动。

从这些论断可以看出,伊朗在2003年前进行了核武器发展活动,2003年暂停了这些活动,但之后又呈恢复迹象。由于伊朗尚未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它必须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检查,因此要在已公开的核设施中突破核武发展而不被发现是不可能的,所以即使伊朗要发展核武器,它在核炸药的研发上仍要有所节制,因此其铀235同位素的浓缩在民用名义下只能提升到20%,而不敢继续推进。但是,对同核武器有关的非核爆材料的研发方面,伊朗则予全面推动。正因如此,伊朗对于履行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保障监督附加议定书就不甚合作,这就更加增加了国际社会的怀疑。要知道对于一个真正不发展核武器的国家,它是经得起检查也不怕检查的。

但即使按上述判断,伊朗也只是在储备核武器能力,仍然在“能否”范围的“尚不能”区间,因为德黑兰尚未取得武器级裂变材料,并未必已全面获得并确信能成功使用核爆相关技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核试验是检验伊朗“能否”获得按设计准确行事的核武器的唯一手段。从这个道理讲,伊朗现在还未能制造核武器。

比“能否”还重要的,还有一个“应否”。伊朗以外的国家自然关注与伊朗核能力相关的“能否”问题。出于现实主义考虑,只要伊朗不能制造核武,自然就省去了列国关于伊朗“应否”制造核武器的操心。但是,它们对于伊朗不应发展核武器的道理,是建立在防扩散和国际安全的理性之上,并建立在伊朗自愿与国际社会合作的基础之上。正是在此基础上,才有了国际社会以法律和制度去论证伊朗不应制造核武器的逻辑。要是没有“应否”问题之基础,世界就会大乱。正是有了伊朗不应发展核武器的规矩,才有了国际社会剥夺伊朗制造和拥有核武器的合法性。对于伊朗,它自然也极度关心其“能否”问题,但它迄今未能走得更远,也正是它对发展核武器综合成本的顾虑。计入国际压力后的费效比,就是伊朗真正在乎的“应否”因素。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中美学者 伊朗 核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