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制度,形成倒逼机制。同时,国家能源局也发布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形成了一系列的机制,例如倒逼机制、问责机制是运用较为频繁的机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一旦实施,意味着在单位GDP能源消费强度的变量控制基础上,将增加能源消费总量这一定量控制指标,也就是说要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这一方案的提出同时也对其它能源控制方案进行了一定的补充与完善。
在此基础上,一方面能够有效的控制地方政府的GDP追求,另一方面也能保证总量控制,是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的良好保障。“十一五”期间,虽然节能减排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能源消耗总量增长到32.5亿吨标准煤,超出控制目标5.5亿吨,这也是“十二五”期间之所以要提出总量控制的原因。“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将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在41亿吨标煤左右,用电量控制在6.4万亿千万时。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要实现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煤炭消费量控制是关键。因为到目前为止,国内煤炭仍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0%,而且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局面都不会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变。因此,有效的控制煤炭消费量仍是整个能源控制的关键。同时,再生能源以及清洁能源的利用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直接措施。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1-2015年中国环保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煤炭人均剩余可采储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60%,石油、天然气人均占有量也只是世界人均水平的6.2%和6.7%。同时,我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55%,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16%,煤炭已经是净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