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疆能源基地沦为廉价煤市”的报道引起各界广泛关注。6年前,受万亿资金追捧,被当地政府和入驻企业“描绘”为新疆主要的煤电、煤化工基地;6年后,已圈占大量煤炭资源的企业变“开发”为“开挖”,有“黑金”之称的煤炭每吨只售出100多元,以往不时可见的鹅喉羚、狐狸、野驴等“原住民”早已不见踪迹……新疆准东地区发生的变化令人触目惊心。
为何对于这样的改变当地政府却视若无睹?为何如此殃及子孙后代的罪行能够肆无忌惮?个人以为,国内煤化工产能过剩,导致准东地区既有发展规划受阻,应是原因之一,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则缘于我国《环境保护法》相关内容的缺失与执行不得力。
2011年底,《环境保护法》修订后正式递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送审,最后时刻政策环评内容被“拿下”,使得环评法丧失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可能。
完整的环评首先是政策环评,其次是规划环评,最后是项目环评。但我国目前的现实是,战略环评的切入点只能从规划环评入手,即使是规划环评也在执行层面遭遇种种困难。而政策环评更因为其目标是对政府行为进行限制,而遭到相关部门的抵制,迟迟难以纳入法律程序。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此类明目张胆破坏环境的行为才能在中国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