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启动会在山东烟台召开。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政策法规司司长何建中强调,节能减排是国家重大战略,优化交通运输能源结构和能耗结构,是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在借鉴第一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推进工作机制,选准试点内容,务实组织实施。
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是交通运输行业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妥善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举措。2011年,交通运输部在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武汉、无锡10个城市开展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在交通运输结构、能源消耗优化用能结构、交通运输组织、运输装备改进和提升、智能交通发展、出行方式引导和选择等六个方面探索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规律和途径。今年1月,又确定北京、昆明、西安、宁波、广州、沈阳、哈尔滨、淮安、烟台、海口、成都、青岛、株洲、蚌埠、十堰、济源16个城市为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
就下一步试点工作,何建中强调,一是要深刻领会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
二是要明确目标和原则。试点方案要涵盖交通运输用能结构的优化、交通运输组织、运输装备改进和提升、智能交通发展、出行方式引导和选择等六个方面,要列入所在城市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中。
三是要有实施计划。要有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有阶段性成果和成效,有相应的考核与评价要求,并列入所在城市总体考核目标中。
四是要突出重点。要在体系建设上下工夫,在特色创新上下工夫,在政策争取上求突破。
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政府主导,完善相关的法规法规和标准,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
六是要务实推进。落实目标和责任要求,抓住重点环节和领域。要发挥交通运输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广泛参与。要加大总结交流和宣传推广的力度,利用行业主流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示范项目的经验。
第一批10个试点城市中的部分代表城市,北京、昆明、青岛等16个第二批试点城市的代表进行了深入的工作交流,部分省厅及科研单位积极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