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10日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石油储备法》等修正案,在吸取东日本大地震后燃料严重不足的教训基础上,增加了燃料稳定供应对策等内容。修正案要求各石油公司有义务参与“灾害应对计划”的共同制定工作,利用炼油厂和油罐车等提供合作,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将汽油等迅速送往灾区。
日本政府计划在2012年度将全国分成约10个等级的区域。此外还增加新规定,允许动用旨在应对海外供应不足的国家石油储备,用来处理国内灾害。对于目前大多直接贮藏原油的储备方式也将重新研究,力争分区域储备均相当于4天消耗量的汽油、柴油和煤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