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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监局首次批复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申请

2012-02-06 09:15:57 南方电监局

近日,经认真审核有关申请材料后,南方电监局向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其岭澳核电站(二期)4号机组进入商业化运营的意见书。这是自电监会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以来,我局受理并审核通过的第一份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申请,标志着南方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

2011年10月份,电监会印发了《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南方电监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紧密部署做好贯彻落实,并结合南方区域实际及时编制了相配套的《南方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电力调度机构并网调试运行意见书以及发电企业进入商业运营申请书范本,明确规定了区域内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调试程序中有关时间节点及相关内容、申请进入商业运营前相关业务办理流程以及区域内电力监管机构关于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分工情况和受理程序。同时,对于发电企业进入商业运营申请,建立了主办处室受理核实、相关处室会签、局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流程,确保相关工作阳光、透明。

南方电监局将以批复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为抓手,协同推进新(改、扩)建发电机组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办理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秩序,维护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南方电监局 批复 发电机组 商业运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