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日至12日,东北电监局按照国家电监会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对东北区域内辽宁锦州供电公司、吉林长春供电公司和黑龙江绥化供电公司进行了供电整改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了各省电力公司及市供电公司对供电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就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市场行为、供电成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整改检查工作,尤其是结合《东北区域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和保障居民供热用电等方面开展了检查。
下一步,东北电监局将要求东北区域供电企业建立供电服务长效机制,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杜绝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市场行为、供电成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