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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手段力促矿产资源循环经济发展

2011-04-18 17:13:23 中投顾问

近日获悉,为指导和规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财政部、国土部联合发布了《2011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确定了2011年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苑志斌指出,《通知》明确2011年“以奖代补”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油气、有色金属、三稀(稀有、稀土、稀散)等矿产,这将为以上行业2011年的市场发展带来极大利好。以上行业不仅属于资源性行业,同时也是环保问题突出的行业。目前、我国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阶段,资源约束矛盾突出,环境、生态压力大,如何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成为产业发展的重心。

上述资源几乎都为不可再生资源,要体现其高价值,必须提升产品利用率,不仅需要改变以往的末端治理观念,同时需要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在深加工与应用上进行突破。由于矿产资源行业多为大额投资,相对其它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资金能力较强,比较容易调控。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还未完全过关,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所得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小型企业以及私采企业在资源开采以及市场监控方面都较为欠缺,这一部分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难点。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此次通过考核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对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取得显著成效的矿山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通过财政政策刺激设备更新与技术升级,发展循环经济。按目前资源的保有量,到2020年,仅有不足20%的有色金属矿山能够维持生产,因此,发展资源的循环利用将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有色金属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是解决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现实选择;是提高矿山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是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矿产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手段。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财政 手段 力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