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的安全管理,始终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
纵深防御是大型核设施和放射性设施设计和运行的根本。
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核电厂的基本安全原则》认为:
“实施纵深防御概念是为了对潜在的人为差错和机械故障进行弥补,核心是提供多层保护,包括设置多重屏障以防止放射性物质释入环境。它还包括在这些屏障不能完全奏效时为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危害而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纵深防御可用不同的方法考虑。例如,人们可以考虑为防止释放而设置的屏障(例如燃料、包壳、压力容器、安全壳)的数目。同样,人们也应考虑在事故发生前必然会发生故障的系统数目(例如失去厂外电源加上重要柴油机全部发生故障)。
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纵深防御”原则,核电厂通常设置了以下五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保证设计、制造、建造、运行等质量,预防偏离正常运行。
第二道防线:严格执行运行规程,遵守运行技术规范,使机组运行在设计限定的安全区间以内,及时检测和纠正偏差,对非正常运行加以控制,防止它们演变为事故。
第三道防线:万一偏差未能及时纠正,发生设计基准事故时,自动启用电厂安全系统和保护系统,组织应急运行,防止事故恶化。
第四道防线:万一事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启动事故处理规程,实施事故管理策略,保证安全壳不被破坏,防止放射性物质外泻。
第五道防线:即使在极端情况下,以上各道防线均告失效,进行场外应急响应,努力减轻事故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为了落实“纵深防御”原则,核电厂在技术与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原子能机构秘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