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2010—2015年)》实施意见出台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2010—2015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出台,并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对外公布。
根据该实施意见,将在深圳市建立起七大循环经济特色区;到2015年,万元GDP能耗和水耗分别下降0.47吨标准煤和19.4立方米。
发展循环经济全国领先
去年全市万元GDP能耗和水耗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和1/10
深圳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例,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市万元GDP能耗和水耗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和1/10。“而且,随着核电、气电等清洁能源供电量比例大幅提升以及全市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深圳有望率先建成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市。”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看到,根据这份实施意见,在未来五年的时间里,针对全市循环经济城市建设的薄弱环节,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和建设一批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资源能源消耗多、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技术条件基础较好的行业或领域重大专项工程,先行试点示范,取得实效再逐步推广,带动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
政府机关“带头”节能
将开展节能减排绩效评估和审计,加强公务车能耗管理,把政府打造成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典范
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以优化能源结构为核心,构建高效能源利用体系,包括推进LNG利用工程,完成80万户天然气转换工程,推进电厂“油改气”以及LNG替代燃料油和柴油工作,建设南山、南天、宝昌、钰湖、福华德等区域热电联产系统能源资源综合供应基地、加快实施大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一批优化能源结构项目。
在节能方面,“节能降耗”意识将渗透到各个领域,全市将在商贸、餐饮酒店和政府机关等全面推行节能。譬如,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与监测,严格执行空调控制温度26℃;到2015年,实现道路照明节能30%以上,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0万辆等。
实施意见中特别强调,政府机关将带头开展节能减排绩效评估和审计,加强公务车能耗管理,从随手关灯、空调的温度控制或者双面打印等细节入手,把政府打造成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典范。
而在节能改造上,全市将实施新建建筑能耗标识制度全过程节能制度,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并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到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page]
推进污染减排工程
明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22万吨/日
在节能的同时,还将推进污染减排工程。根据规划,近两年将完成滨河、罗芳2座污水处理厂改造,建成光明、横岭二期、南山二期、沙田等一批污水处理厂,到2012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22万吨/日。此外,将新增800公里污水主干管道和500公里排水支管,届时福田、南山、罗湖、盐田基本实现雨污分流。
另外,作为一个亮点,实施意见特别提出突出区域特色,而且根据各区的发展特点,将在全市打造七大循环经济特色区。届时,循环经济在各区将有所重点地“开花”。
福田区将被打造为以总部经济和高端产业为核心的生态城区,以深圳中央商务区和环CBD高端产业带为平台,推动总部经济集聚和产业高端化发展;
罗湖区将被打造为以高端服务业和都市工业为核心的生态城区,打造以金融、商贸、物流、餐饮、旅游、文化和新型服务业为主体的生态化的高端服务业体系;
南山区将被打造为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应用基地和高效能源服务基地,依托高新技术园区的技术研发以及月亮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已有的发展基础,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及其应用实施;
盐田区将被打造为以绿色物流、生态旅游为支撑的循环经济生态城区,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区和节能环保示范区的目标;
宝安区将被打造为围绕先进制造业拓展的静脉产业、绿色物流和循环型社会示范区,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发展;
龙岗区(含坪山新区)将被打造为围绕先进制造业拓展的静脉产业和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大力发展以核电、光电等为主的清洁能源和以垃圾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体系,并以比亚迪股份公司和五洲龙汽车公司为依托,推进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等清洁汽车产业发展;
光明新区则将被打造为高起点建设综合性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区,以建设全国最大的绿色建筑示范区为契机,将循环经济理念、技术和措施融入区域发展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