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了《2011年全区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航空、铁路等10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出了规定。
煤矿: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区所有煤矿及容易发生非法开采活动的煤矿区。重点整治违规采掘作业、瓦斯事故隐患、水害事故隐患、火灾事故隐患、煤尘事故隐患等。
全区煤矿要严格执行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处以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处以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非煤矿山:建设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非煤地下矿山要以防中毒窒息、防采空区塌陷、防透水、防火灾、防爆破事故等为重点,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地下矿山应于2011年年底前,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此外,各类地下矿山还应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新开办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后,才能依法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今年1月1日以后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否则不予办理延期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