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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推行排污权交易

2011-01-24 08:30:08 广州日报   作者: 王鹤 任珊珊 曾向荣  

广东将稳步推进排污权有效使用和交易试点,昨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狠抓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推进污染治理和减排的工作计划中,政府报告提出要推行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据了解,目前国内已有19个省市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其中以嘉兴模式最为著名。专家表示,从经济学上来看,排污权交易是以最低成本达到最好的排污效果,值得推广。

粤排污权交易试点“呼之欲出”

在政府工作报告明年要办的十件大事中,环保问题成为其中一项。对于污染治理和减排,政府报告中用了大篇幅进行介绍,其中对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提出要“稳步推进”。去年年底,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晖也曾向媒体透露,珠三角将推行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近日,在嘉兴市南湖区第五次排污权指标拍卖会上,9吨COD指标(5年)在6家企业的疯狂竞拍下,最终成交价格高达180多万元,平均每吨成交价格为20多万元。有关专家建议,珠三角可以借鉴嘉兴模式,对城市实施总量控制。同时要控制增量。

专家:最低成本达到最好的排污效果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管理系教授胡松华表示,从经济学上来看,排污权交易是以最低成本达到最好的排污效果,值得推广。他介绍,如果单纯行政控制减排,一些有能力节能减排的企业没有动力进一步减排,只求达标了事;而对一些排放污染多,无法节能减排的企业来说,超过排污量只能停产或接受罚款,付出成本较高。如果试行排污权交易,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成了一种稀缺资源,有能力节能减排的企业,可以从排污权中获益,自然有动力进行节能减排;而没有能力节能减排的企业,则可以通过购买排污权,减小排污成本。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企业和减排企业都能获益,政府以最低成本达到最好的排污效果,不过有专家表示,建立排污权交易,一定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广东 推行 排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