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2011年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目标是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控制指标以内,力争比上年下降。其工作措施有:
(一)以防大事故为重点。把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自燃发火期短的矿井、入井人数较多的矿井,作为各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纳入监管执法计划。
(二)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凡在2011年底前仍达不到省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等级的生产矿井一律停产整改,在建矿井不能进行联合试运转。
(三)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制度。重点推动小煤矿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在岗位排查、专业人员排查、政府部门检查,进行隐患分级分类、公示公告。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整改结束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工会代表等进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确保整改到位。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年内至少要组织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把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执行情况、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作为每次检查的必须内容。
(四)推动企业按期完成“六大系统”完善建设工作。2011年3月末前,煤矿企业必须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切实解决部分县(市、区)安全监控系统联网运行信号中断率较高问题,小煤矿安全监控室配齐专职安全监控人员、维修调校人员及专用设备,所有矿井都要配齐传感器。
所有省属煤矿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其他煤矿必须于全面建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各矿井在现有压风自救系统基础上,配备齐全压风自救罩(袋),建立健全保证空压机连续运行和管路畅通的措施及落实措施的手段,完成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解决部分小煤矿地面消防水池与井下工作地点管路不畅通,消防水池冬季结冰或者无水等问题,全面完成供水施救系统的完善工作。所有煤矿要完成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建立健全调度工作制度、调度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24小时有人调度指挥生产,管理安全。
(五)推进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的检查、指导,积极推动班组长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培训质量,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素质。
(六)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加强安全工作。制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措施,坚决杜绝同一煤矿连续发生事故的现象发生。
(七)推进煤矿应急救援工作。把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演练的实战性。
(八)把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标准化建设、“六大系统”完善建设、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方式改革、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在抓好示范工程的同时,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介绍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开阔煤矿视野,充分调动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积极性。
(九)积极推进煤矿兼并重组。继续做好小煤矿整顿关闭收尾工作,确保已确定关闭的煤矿关闭到位。督促进入整合技改程序煤矿在设计工期内完成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