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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北京可吸入颗粒物指标降10%

2011-01-18 09:15:05 新京报   作者: 马力  

在北京“十二五”的空气质量指标中,全年二级和二级以上天数要达到8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年均浓度稳定达标。而作为北京的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的指标并没有设置为达标,而是下降10%左右。

对此,杜少中表示,北京空气质量的改善,一个难点就是可吸入颗粒物的减排和下降。国家考核北京空气质量的4项指标,目前只有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尚未达标。

“"十一五",北京采取了多项措施控制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值由1998年的160,下降到去年的120左右。但颗粒物的构成复杂,产生的源头也很多,因此它的减排是一个难题。"十二五"我们将采取尽可能的措施,推动颗粒物的减排,尽量接近国家标准(100)。”

杜少中表示,氮氧化物的污染来源分为固定源和机动源。固定源包括燃气、燃煤、燃油等设施,"十二五"期间,北京将要求原有的这些设施在已经加装了脱硫设施的基础上,增加脱硝设施。新增的这些设施,要求增加低氮减排的技术,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另一半减排则将通过控制机动车污染实现。

杜少中说,北京一旦实施国Ⅴ排放,将减少新增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40%左右。

其他措施

●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加大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将全市燃煤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下。全面推行烟气脱氮、脱硫治理。新建燃气电厂烟气全部脱氮处理。

●不再建设重污染的制造加工及资源开发项目;继续关停一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业,淘汰冲天炉铸造等一批落后生产工艺,关停小化工、小建材等一批规模以下的污染企业。

●扩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市区和郊区分别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70万吨和40万吨以上。升级改造中心城和新城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全市施工工地、渣土消纳场、煤炭储运场等扬尘污染源头场所的道路出口处,实施车轮自动清洗。

●研究制定公交车噪声准入标准,推广低噪声路面等减噪技术。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