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发言人11月12日称,中俄“贷款换石油”谈判已经暂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集团)方面称,双方在贷款利率和贷款担保上未能达成共识,但仍希望在11月25日前完成合同。
10月28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俄罗斯期间,与俄罗斯总理普京在莫斯科共同签署了《关于在石油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关于斯科沃罗季诺至中俄边境原油管道建设与运营的原则协议》等能源领域合作文件。据报道,中国有可能向俄罗斯企业提供200亿美元到250亿美元的贷款,换取20年从俄罗斯进口3亿吨原油的合同。
不过,俄罗斯《生意人》报道称,由于中国政府新近出台了人民币4万亿元投资扩大内需的政策,中方银行在确定融资渠道方面出现了困难,因此要求提高贷款利率。中方在谈判中提出,贷款利率应为同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挂钩的浮动利率。此外,中方还要求俄方为贷款提供包括保证对华石油供应量,以及获得俄罗斯油田开发许可等多种形式的担保。
对此说法,中石油集团一位高层管理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承认,利率和价格是现在谈判的核心问题。不过,他强调,石油供应保证是必需的,贷款必须要以长期石油贸易合同作为保障和前提,贷款利率也应该是资本市场的公允利率,“现在按市场化利率能拿出钱来已经是不容易了”。
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中石油集团前资源局局长李国玉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透露,中俄签订贷款换石油框架协议之后,国内业界人士和专家的确存在一些忧虑。
据李国玉介绍,俄方要求,将每年1500万吨管道供油用于供给中俄东方石化(天津)公司。中俄东方石化(天津)公司是中俄2007年成立的合资公司,中石油集团占股51%,俄罗斯石油公司占股49%。一些中方人士认为这一要求不合理。
《东北亚油气》作家、牛津能源研究所韩裔高级研究员白根旭也在日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大庆同大连之间早已建有管线,太平洋管道中国支线建成后,中石油集团完全可以直接将俄罗斯原油输送到大连石化,供给东北三省的工业。四年前,中俄也签有60亿美元换取5年内4840万吨铁路供油的协议,当时协议对炼油渠道并无强制要求。
此外,一些中方人士还担心俄罗斯东西伯利亚石油产业上游开发不足,短期内无法实现每年1500万吨管道供油的承诺;而从西伯利亚西部油田调拨又势必增加成本。
“所以,中国要求俄罗斯为贷款提供保证供应量的担保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李国玉说。
中石油集团同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签署《关于斯科沃罗季诺至中俄边境原油管道建设与运营的原则协议》之后,在“细节”的解释口径上存在偏差。
俄罗斯方面透露,商业合同将在11月25日前准备完毕,2009年3月1日前正式签署。俄罗斯副总理谢钦还透露中方已答应年底向俄罗斯石油公司提供50亿美元的先期贷款以应急。
按照中石油集团官方网站的说法,今年年内就能签署正式合同;除了中国境内合资建设炼化企业的一体化合作项目,中俄双方还将“继续深化在俄罗斯境内合资勘探开发”。
但是,据路伟律师事务所驻莫斯科咨询师Maria Baeva向《财经》记者介绍,俄罗斯向来将原油和天然气产业视作国家战略产业,境外投资限制的门槛十分之高。即使是中海油服去年计划收购非战略产业的油田服务企业——TNK-BP下属子公司STU——的控股权,也遭到了普京政府的阻拦。
李国玉认为,中俄十几年能源合作谈判,主要是谈管道供油供气;要在俄罗斯境内获得勘探开发权,难度非常之大。
各方信息显示,中俄除了在油价和贷款利率等商业合同细节上需要进一步的谈判和妥协,也试图在对方的上游开采权和下游市场份额上取得突破。目前的谈判暂停很可能是策略性的,而非原则性协议的崩溃。
中石油集团内部人士也表示:“有了长期贸易合同,(中俄)又是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又有前面60亿美元的操作模式,应该问题不大。”据其分析,俄罗斯对贷款利率的不满,也不排除是策略性的。
俄中经贸合作中心总裁谢尔盖•萨纳科耶夫12日表示,最终合同文本的准备工作仍在进行。他认为,俄方在谈判中维护自己的利益,中方是困难的谈判对手,但这不意味着无法达成一致。他表示,实践经验证明,双方最终将达成协议。
曾作为中国驻俄外交官、多次参与中俄原油管道谈判的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副秘书长和振伟也在日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之所以对此次合作充满信心,是因为这次谈判不仅是两国公司间的商业谈判,更有政府介入。“两国政府出面协调,具有政府保障,因而前景看好。”和振伟说。
“不过,俄方也应该做出一定让步。”上述中石油集团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