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召开山西省第二批合同能源项目汇报会,以确定12月15日上报国家发改委的最终名单。山西省36家节能服务公司参会。
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核准备案后,可享受财政奖励资金支持。未核准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也可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但不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目前,山西省首批共有10家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核准备案。今日共36家节能服务公司积极申请成为第二批备案的企业,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情况及实施过的主要节能服务项目。
据悉,首批10家企业共获得1.2亿元的财政支持,其中中央拨款7000万元,山西配套资金5000万元,目前奖励资金已经到位。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普遍落后,为此,今年4月2日,国务院发文要求全国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山西紧跟政策,针对地方资源,推荐18家企业申报首批备案名单,并最终通过10家。
又讯13日,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山西制定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关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将有据可依。
山西省制定的有关合同能源的管理办法分别是《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办法中详细规定了入库节能服务公司和节能量审核机构应具备的条件、申报材料、评定程序、考核监管等。其中,入库节能服务公司的门槛是注册资金300万元,节能量审核机构是100万元。
名词解释
合同能源,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