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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政策”推进循环农业发展

2010-11-23 10:09:34 《当代金融家》

发展循环经济要实行生态补偿制度,解决环境“搭便车”的问题;要明确资源环境产权,实行排污许可证交易,以产权界定,实行资源和环境负外部性内部化;要开征环境资源税,对环境资源要有偿使用;要提高“绿色产品”的市场价格,从而在价格、收费方面让投资者和生产者有利可图,增加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

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具体实施起来,存在的问题仍不少。一是发展循环经济容易形成一种口号,落实起来容易流于形式;循环经济在城市和工业领域,比较容易引起重视,而在农村则容易被忽视;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往往与经济效益相背离。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上述三对矛盾,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和推进向“循环、低碳、绿色”经济的发展模式转变,这个愿望恐怕就会落空。

避免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口号

要防止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成为口号,就必须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制定和建立起与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政策和激励机制。

最近,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方针,要求建立一个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体系,解决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融资难的问题。通知强调,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发挥产业政策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价格杠杆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引导消费者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循环产品,使得循环项目对社会资金有吸引力。

《通知》还要求,对循环经济项目给予多元化信贷支持。对于列入淘汰类的技术、设备、工艺、材料或产品限制提供授信,原有授信要逐步压缩和收回。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和项目;支持循环经济的企业发行债券筹资。

上述政策措施说明,一方面要利用市场价格、收费等市场机制和手段,限制和淘汰“两高一资”企业和产品,通过提高污水处理收费价格,使得污水处理企业这类循环经济有利可图,增加支持循环经济的内生动力。比如国家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今后3年内,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到比目前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高50%左右的水平,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5元调整为0.20元;对限制类企业的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2元调整为0.05元。差别电价的实施从市场手段上增加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企业的生产成本,最后迫使这些企业关停并转。另一方面,要求银行和证监部门采用支持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措施,包括积极创新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体现政府在推动循环经济这个准公共产品中的重要作用。

在农村推广循环经济概念

要防止重视城市和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忽视农村的循环经济发展问题,就要从农业的基础地位、农村食品安全、建立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等角度,提高对农村发展循环经济意义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农村的环境质量却不断下降,生态恶化,城市工业“三废”污染向农村蔓延,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农业自身发展也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如过多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造成面源污染,蓄禽养殖污染严重,滥开垦、滥放牧、滥采挖、滥用水源,加剧土地的退化、沙化、碱化,农村固体废弃物对水体造成较大影响,导致水质恶化。所以,在农村实施循环经济非常有必要。

要采取措施着力推动农村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归纳起来,农村循环经济有四种模式,一是废弃物的资源化循环经济模式,如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二是家庭生产生活循环模式,即以种、养、加和沼气为链条,形成“猪—沼—果”和“猪—沼—粮(菜)”生态富民模式;三是立体农业高效型模式,即利用农业物种之间的互惠互利、相生相克原理,使废物量排放最小,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四是结构优化产业链循环模式,即利用使得上游的废弃物成为下游产业的投入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农业有机物的再利用和再循环。

资金问题是推进农村循环经济的“瓶颈”。金融机构要支持农村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如风电项目、太阳能、秸秆发电、小水电等清洁能源;要支持农村生态环境项目,如支持农村节水灌溉、水资源调配等公益性项目和生态农业项目,基本农田整理、滴水灌溉工程等;积极支持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利用工业“三废”生产农业生产资料项目;支持农产品(000061)深加工和农业科技的推广项目。[page]

探索循环绿色经济的商业模式

发展循环经济固然于社会效益有利,而短期内在经济效益方面不能立刻显现出效果,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找出循环绿色经济合理的市场商业模式。

生态效益可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长远来讲与经济效益一致。发展循环经济,产生的社会和生态效益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出在其经济效益上。发展循环经济,要有技术上的突破,这就要增加企业资金上的投入,因而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而循环经济要改善的资源和环境属于公共产品范畴,且环境具有外部性,污染造成外部不经济,损害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而要将外部性内在化,就要界定资源的产权。在没有界定资源和环境产权的情况下,投资发展循环经济项目,其经济效益外溢,没有排他性,许多没有投入的企业同样搭便车,享有环境改善的好处而不需要付出,再加上环境效益具有迂回间接、积累后突变才能显现、难以以货币计量等特色。加上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没有人愿意对循环和环保产业投资,这就出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矛盾的问题。

笔者认为,尽管有短期经济效益问题,但从长期来看,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是一致的。目前中国贫困地区,大都存在生态问题,要么土地干旱沙化,要么水土流失,出现石化和荒漠化,生态恶化导致经济贫困。改善了生态环境,也相应地改善了生产、生存条件,能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一些企业上了节能减排设备,表面上是增加了投入,实际上是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赢得了社会美誉度,得到社会的认可,其产品的销路也开阔了许多,提高了经济效益。现在,农业绿色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从国内外来看,其价格要比普通食品高20%50%,超市中的蔬菜水果要比普通的高两倍,即便是从短期来看,其经济效益也是明显的。在短期内,要借鉴欧盟国家经验,当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矛盾时,宁可牺牲经济效益也要保证社会效益,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笔者建议,实行生态补偿制度,解决环境“搭便车”的问题;明确资源环境产权,实行排污许可证交易,以产权界定,实行资源和环境负外部性内部化;开征环境资源税,对环境资源要有偿使用;对循环经济项目和产品,提高“绿色产品”的市场价格,从而在价格、收费方面让投资者和生产者有利可图,增加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关键的一点,要找出循环绿色经济合理的市场商业模式,加上政策推动,确保循环经济、低碳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为中国农业银行(601288)内蒙古分行副行长)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绿色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