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包括省国土资源厅在内的4家公共机构与考核选拔出来的3家节能服务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造意向性协议书》。
首批公共机构试点单位共有4家,分别是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以及省运动技术学院。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报名首批公共机构试点项目改造的节能服务公司共有34家,通过资格审查后择优选出了6家公司对4家试点单位做出《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再通过第三方四川省节能监察中心对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了3家节能服务公司。
“我们将通过安装节能设备,从照明、中央空调以及电梯三个方面对省地税局进行节能改造。”为省地税局进行节能改造的成都红光电气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通过初步估算,经过节能改造后,5年内将为省地税局节电近300万千瓦时,直接带来250余万元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