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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2015年循环经济将示范全省

2010-11-18 12:42:04 兰州晚报   作者: 方言  

从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市委、市政府已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到2015年,要把兰州建设成为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实施意见》提出,未来五年,我市将分三个阶段,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10—2011年为全面启动、奠定基础阶段;2012—2013年,为整体推进、稳步提升阶段;2014—2015年,为完善提高、总结验收阶段。

按照《实施意见》,在这一过程中,我市将用循环经济理念,改造提升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四个省级开发区(连海开发区、和平开发区、九州开发区和新城开发区),打造五大产业基地(西固石化科技产业基地、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彭家坪装备制造业基地、皋兰三川口产业基地、平安有色冶金产业基地)。加快推进兰州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循环经济基地建设,把西固石化科技产业园区、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彭家坪装备制造业基地、连海经济开发区等4个园区建设成为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打造七大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50户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实施100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一定规模,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趋于完善,基本建立循环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体系。

预期目标

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1.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GDP用水量低于135立方米/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4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85立方米/万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控制性指标控制在省上确定的范围之内,资源产出、可再生能源开发等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10—2011年):在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兰州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循环经济基地建设。到2011年底,全市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增加到20户,循环经济项目达到50个,把西固石化科技产业园区、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改造提升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主要评价指标明显改善。

第二阶段(2012—2013年):扩大兰州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规模,延伸7条主导产业链条,继续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到2013年底,全市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达到30户,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达到3个,循环经济项目达到70个,把西固石化科技产业园区、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高新区彭家坪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成为生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主要考核评价指标进一步改善。

第三阶段(2014—2015年):提高循环经济基地、示范园区、产业链条、示范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水平,循环经济主导产业链条更趋完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达到50户,把连海经济开发区打造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全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达到4个,循环经济项目达到100个,全面完成兰州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循环经济基地建设,把兰州建设成为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政策支持

每年1000万补助“循环经济”

结合兰州实际,尽快研究出台我市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市财政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补助、贷款贴息、重大项目储备论证,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以及发展循环经济评价考核和表彰奖励等。

控制排污总量和能耗总量

实行区域排污总量和能耗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污染物总量排放许可制度。建立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制度,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不断强化行政督察、日常监管和行政管理体系。

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

积极推进政产学研结合,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面向行业和产业基地的区域循环经济、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中心,共同开发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资源替代、共生链接和系统集成等循环经济技术。

制定“绿色”实施办法

加快建立和完善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政府绿色采购及居民绿色消费实施办法等,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兰州 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