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公共建筑2.5亿平方米,其中大型公共建筑7000万平方米,90%以上为高耗能建筑。深圳将对这些高耗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从2008年起,深圳市就对全市1.8万多栋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以及450多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了能耗统计,并颁布实施了《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每年安排高耗能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强制进行节能改造;出台政策激励措施,鼓励社会项目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同时,深圳还开创性地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截止到2010年三季度,全市共有134栋商业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涉及商场、写字楼、宾馆、工业厂房。其中67栋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面积约2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