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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难产的背后

2010-09-15 08:11:25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作者: 周夫荣  

在日前召开的“第六届环境与发展中国论坛”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副部长周建表示:“相关部委正在积极推进环境税的研究制定工作,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但他同时透露,“出台环境税暂无明确时间表”。

这意味着环境税向开征的方向又迈出了一大步。

与此同时,湖北、湖南、江西、甘肃等省市也在为申请成为环境税开征试点地区积极准备着。

早在2007年6月4日,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就明确提出将开征环境税。时隔三年,还未见具体措施出台。

环境税难产的背后,原因很多,但与其背后各方利益的博弈也不无关联。

谁主导?

国家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表示,设计环境税一个最大的难点是税基(污染排放量)的确定。这应该由环保部门确定还是由税务部门确定,尚不得而知。

目前,企业的减排问题由发改委主管,而排污费则由环保部门征收并管理使用,全国每年排污费征收额在200亿元左右。有专家认为,如果环境税代替排污费,征税的主导部门将由环保部门变为税务部门,而税务部门自身并不具备测算污染物技术的能力,在征收过程中就需要用环保部门的技术支持来实现信息共享甚至代征,这对部门间的协调提出了新的要求。

北京大学环境与经济研究所所长张世秋在接受《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采访时指出:“环保部是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它会直接从不同方面提供评估;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具体的税制测算、设计管理等问题;财政部是中国宏观财税制度的主管部门。环境税具体由哪个部门来征收,目前尚无定论。”

中国低碳网总编林辉认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从2008年升级为环保部后,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的作为。环保部作为环境方面的业务主管部门,有可能在环境税的研究制定中成为领头羊,起主导作用。”

但是,湖南大学会计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罗宏斌表示了不同意见:“三部委的责权划分,可能会是财政部负责环保税税收政策的制定,环保部进行评估,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具体的管理。三部委中的主导部门肯定是国税局。”

“理想的方式是,由国务院成立一个委员会,组成一个专门针对国计民生、跨部门问题或一些国际问题的专业的研究队伍,在此基础上,设立一个涉及各部门(从政府到民间、从机构到个人)的决策咨询委员会,对此类问题进行投票,借此合理地防止地区利益、部门利益之争和个体利益的滋生。”林辉建议,“征收环境税应该打破部委界限,而不是把执行权、话语权落到个别部门。”

目前,环境税涉及现行税收制度和企业整体税负的调整,以及各政府部门和各地区经济利益的调整。而且将费改成税,涉及财政、税务、环保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所以,环境税的征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和各方面协调沟通。

如何平衡经济利益

“环境利益是潜在的、长远的,经济利益是实实在在的。一个是有形的眼前经济利益,一个是无形的未来的环境利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丽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保护环境的冲动不足以抵过发展经济的冲动,这两方面常有矛盾。而在这个矛盾下,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冲动更大。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想在任期内作出政绩,势必要求经济利益优先。”

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如何,最重要的体现就是当地经济的发展,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是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而水涨船高。显然,短期来看,开征环境税必然会损害地方的财政利益和政绩。个别地方政府把发展经济、提高政绩当做头等大事,不排除采取其他手段来降低环境税对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可能,从而消弭掉开征环境税的初衷。[page]罗宏斌向记者表示:“开征环境税从某种角度来说,短期内肯定会影响一些地方经济的发展。如果提高环保门槛,个别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大门甚至会关上一部分。”

因此有专家表示,应转变“唯GDP增长数字”为依据的政绩考核和官员升迁模式,尽快设计一整套全新的对地方政绩考核的新模式、新思路。否则,政府会一再陷入“越污染越保护”的怪圈。

林辉告诉记者:“已经有部分地方政府实施了‘一把手问责制’,增加了对环保的要求。地方官员在环保方面不过关,就可能‘乌纱帽’不保。所以地方政府会通过各种方式加大环保力度,包括支持一些企业到本地投资新能源等。”

“毫无疑问,如果开征环境税,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影响最大。但事实上我们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这类企业。”林辉表示,“一些在低碳潮流下诞生的新兴行业和国家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样需要关注。比如处于光伏产业的上游——多晶硅的生产,对环境的影响特别大,严重有违‘清洁能源’的称号。”林辉称。

企业与个人的博弈

一位参与财政部环境税研究课题组的专家透露,多套征收环境税的方案已提交决策层,环境税会以针对特定污染物的税种形式很快出台。环境税的开征不会给相关企业带来太大负担,并且还会给环保行业的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罗宏斌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中国拟开征的环境税,主要会以企业为课税对象。”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对媒体公开表示:“征收环境税看起来是增加了负担,但如果设计得好,会有效制约企业对化石能源的消耗。在经济压力下,大家都会千方百计节能减排,开发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工艺和技术,在此过程中就会产生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参与制定研究税方案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坦言:“环境税的立税目标是改善环境质量,但是在具体实施中,是否会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也是民间质疑的主要原因。”

“企业把负税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是必然的。”林辉认为,“比如目前已经存在的车辆购置税、燃油税等,买家都要承担。这种转移会加重消费者负担,促使消费者消费能力下降等。”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评估专家、清华大学中国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温宗国表示:“一旦大部分新增成本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那么环境税的实施就只有财政增收的作用,并不能对排放行为形成真正的约束。”

“无论利益博弈如何,环境税的开征应以实现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而不是注重税收的增长。”温宗国表示。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环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