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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6家超标排污和未联网企业被处罚

2010-09-10 12:33:34 中国环境报

山西省环保厅近日对列入自动监控的6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远程声光警告或罚款,并对未完成自动监控联网和严重超标污染企业实施了处罚。

近期,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通过自动监控系统,发现大同市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岚县污水处理厂、祁县永清污水处理厂、太原市殷家堡污水处理厂、山西阳光焦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废水连续24小时超标排放,山西省环保厅立即对这5家企业实施了远程声光警告。对废气连续超标排放达48小时的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环保厅决定对其实施罚款处罚。这6家企业被列入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之列。

同时,山西省环保厅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对2010年6月30日以前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没有实现联网验收的企业进行专项督办,发现有5家企业没有按期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验收。这5家企业分别是山西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清徐县污水处理厂、晋城市镇源污水处理厂、长源焦化有限公司、长治郊区南村煤化有限公司。山西省环保厅分别对这5家企业进行了通报,要求其限期完成,完不成则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山西 生态环保 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