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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露出冰山一角

2010-08-25 13:44:06 经济导报   作者: 韩祖亦  

日前,有媒体报道,我国环境税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即将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2013年可能将适时推出。

最近,紫金矿业污染、南京市区化学管道爆炸、大连石油管道泄漏……这些环境事件屡见报端,不断刺激着民众的神经。“环境税的开征已经十分必要、非常迫切了,可以说是刻不容缓。”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导报特约评论员李齐云21日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渐行渐近

据李齐云介绍,环境税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过去也有相关税种,比如治理污染的污染税、污染费,还有保护资源的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作为一个税系,其出台将会对已有税种进行整合。”

“如今征收环境税的大环境已经具备。”山东财政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导报特约评论员潘明星认为,国家已把节能减排、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针上升到国策的高度,“环境税的征收是最重要最有力的手段之一。”

“但是,设置一个税种说来容易做来难。”潘明星认为,各方面利益的调整是导致环境税讨论十数载却迟迟未开征的主要原因,“政府、企业、消费者、个人,方方面面的利益都需要调整,这是最难的事。比如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逐步将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迁到远郊或乡镇地区,而这些企业大多成为所在地区的经济支柱。一旦环境税开始征收,将影响这些地区的经济增长,从而形成来自有关方面的阻力。”

“另外,环境税还涉及到一些行业的发展,甚至涉及到经济增长水平与就业,所以环境税的开征必须慎之又慎。”李齐云认为,环境税的开征主要存在两方面难度,“一是会不会出现重复征收的情况,比如说开征环境税后还要不要征碳税,这个问题是被业界广泛讨论的。二是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一些小企业可能承受不了会倒闭,这部分经济损失应该如何弥补。”

针对重复征收的问题,李齐云认为这就给税种设置提出了要求,“税与税之间应该是相互协调的关系,只要税种设置得好,就不会出现重复征收的问题。”可预见的阵痛

“环境税开征之后,肯定会在一段时期内影响地方收入。并且,如果一些小企业支撑不住倒闭,就业问题就可能会激化。”李齐云认为,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企业会首当其冲,“比如石化、钢铁、水泥等行业会受到较大影响。说到影响的大小,核心问题是税率怎么设置。税率高与低,对于行业的影响大小,是不一样的。”

“但是,征收环境税是企业升级换代的经济动力,环境税征收制度只要设计得当,就能成为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利契机,并有效制约企业对石化能源的消耗,千方百计地节能减排,开发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工艺和技术,这个过程中就会产生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潘明星表示。

“短期来看,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试点地区经济发展,但国家一定会有所调节与补偿,影响不会很大。并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试点地区既能享受生态环境改善的益处,又能增加税收,改善财政状况,或许能成为地方政府新的财源。从地方政府角度来讲,地方政府对于开征环境税或者碳税不会有什么阻力。”潘明星说。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环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