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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2010-08-25 10:59:52 中国环境报

四川省近日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并将在成都、绵阳、乐山等15个城市率先施行。

根据方案要求,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重点区域是纳入国家重点的成渝经济区,以及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的攀枝花、成都、泸州、德阳、内江、乐山、宜宾、自贡、达州、广元、遂宁、南充、广安、江油、西昌等15个城市。整治的重点包括淘汰落后产能、电厂脱硫及降氮脱硝工程、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饮食业污染等。重点控制的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在重点控制区域内,将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除“上大压小(上大发电机组,关停小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开展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区域产业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要求。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在地级市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优化工业布局,加强重点污染物排放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各地要积极鼓励和扶持使用电动、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汽车,并逐步把出租车和公交车全部改为清洁能源车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

为确保此项方案见效,四川省将建立相应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成立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同时,全省还将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据悉,对重点大气污染源,四川省环保厅将定期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到2012年年底前,重点企业应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环保部门将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每年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信用评级,并将结果通报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推行绿色信贷,促进污染减排。同时,还将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四川 大气污染联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