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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能开发:向“深蓝”要“绿电”

2025-04-01 09:41:52 科技日报   作者: 记者 吴叶凡  

海洋能是重要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包括潮差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等。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海洋能发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能源法明确提出,国家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

我国海洋能发展现状如何?如何突破当前海洋能开发瓶颈?带着这些问题,科技日报记者来到我国潮流能资源最富集的地区——舟山进行探访。

能源体系的“特种兵”

“海洋能资源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开发潜力大,具有绿色清洁、预测性强、可就近消纳等优势。”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海洋能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冀介绍。

以潮流能为例。潮流能是月球和太阳的引潮力使海水产生周期性往复水平运动而形成的动能,其发电设备直接置于水中。受海岸形态和海底地形等因素的影响,潮流能资源主要集中在群岛地区的海峡、水道及海湾的狭窄入口处。“这些地方流速较大,伴生的能量也巨大。”王冀说。

潮流能的发电原理和风力发电类似,将水流的动能转化为机械能,再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形象地说,潮流能发电机组就像是“水里的风力发电机”。

潮汐周而复始。相比于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潮流能的稳定性、可预测性更强。王冀告诉记者,这一特性也有利于潮流能设施的投放、建设。“我们可以根据计算模型,综合评估流速、流向等因素,获得最佳选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他说。

同时,因为水的密度高于风的密度,在单位面积下,潮流能的能量捕获效率高于风能。这意味着可以利用较小尺寸的水轮机,获得较大功率输出。

海洋能是一种重要的补充能源。王冀把海洋能比作能源体系里的“特种兵”,尤其是对于土地资源有限的海岛地区,海洋能是重要的替代能源。他特别提到,我国海洋能资源富集省份也是用电大省,在这些地方推广海洋能可实现就地消纳、利用。“发展海洋能有利于缓解东部沿海地区、偏远海岛和深远海设施设备的电力短缺问题,对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他说。

技术发展国际领先

我国海洋能资源丰富。在优良的资源条件下,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早早开展了技术探索,一些领域已走在国际前列。

舟山地区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开展潮流能技术研发工作。截至目前,舟山已有多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到潮流能开发工作中。

记者坐船行至舟山市普陀山岛与葫芦岛之间,舟山潮流能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就位于这片海域。该项目由国家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支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中国三峡集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舟山潮流能项目负责人陆忠民告诉记者,示范项目是离岸式海上潮流发电和测试平台,共布置1个示范泊位和3个测试泊位,并在葫芦岛南侧建造岸基集控中心。

作为我国首个具备公共测试和示范功能的公益性开放型国家级潮流能试验场,示范项目集潮流发电和测试、海上升压、检修等功能于一体,于2024年底通过验收。它为国内外潮流能发电机组提供完善的测试条件,服务众多研发机构和厂家,为舟山提供绿色电力。

在另一边的秀山岛海域,从空中俯瞰,一把“小提琴”和一架“古筝”露出水面。杭州林东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历介绍,这是林东潮流能发电项目的总成平台。平台上承载了发电模块以及各种电力设备,发电机组采用模块化设计,置入总成平台运行发电。

陈历说,“平台式+模块化”设计是该项目特色,有效解决了海上安装、运行维护、电力输送等关键问题。“例如,总成平台上装有机舱,相关零部件的维护能在平台上进行,大大降低了维护难度。”陈历介绍,这一设计具有装机功率大、资源利用率高、环境友好性强、海域兼容性好、项目可复制性强等优势。

目前我国潮流能开发利用技术发展快速,同时在稳定性、可靠性、可维护性方面达国际领先水平。2022年2月24日,我国首台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奋进号”在舟山海域成功下海。截至今年3月17日,“奋进号”并网送电超489万千瓦时,连续运行时间居国际前列。

未来分类有序开发

随着技术不断成熟,以潮流能为代表的海洋能发电技术,已经走到产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目前,我国海洋能示范工程规模总体偏小,发电成本较高,相关电站持续运维压力较大。海洋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部分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装备可靠性和经济性仍有待提高。”王冀说。

此外,对现有资源情况掌握不全面,也是海洋能利用的一大瓶颈。“海洋能开发要进一步‘摸清家底’,资源潜力需依据最新开发能力进一步进行科学测算,调查更多具有资源开发能力和价值的水道,掌握更详细的资源分布特点。”王冀说。

相关部门已开始行动。今年2月,自然资源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科学核算资源潜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持续扩大工程试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开放合作发展等方面进行部署。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指导意见》还提出“科学核算,规划引领”的发展原则,要求分类分区开展海洋能资源调查和潜力核算,明晰资源分布,立足资源禀赋条件,适度前瞻预留发展空间,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我们还将积极鼓励沿海地方,在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海洋能用地用海用岛需求和生态保护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前瞻布局海洋能潜在开发区域,推动海洋能分类有序开发。”自然资源部战略经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海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