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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市立法保障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5月1日施行

2025-03-28 11:24:18 地热能资讯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3月26日上午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一条例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北京市将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和生物质能、氢能的推广应用。

 

本次出台的条例共5章38条,适用于北京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

新规审议表决现场,图源:北京交通广播  

 

“本次立法根据北京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特点,建立健全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制度。”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熊菁华说。

条例规定落实“双碳”目标,实施国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创新驱动的原则。特别提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城市建设融合;明确编制实施全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将相关要求纳入供电供热等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合理保障相关用地需求;由北京市发改部门合理确定各区开发利用目标,开展评估、监测与考核。

 

在推广和应用方面,明确北京市将因地制宜推进建设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智慧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明确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能源系统改造、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方明成说,下一步,北京市将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和路径,制定配套政策,推动条例相关条款落地实施。

 

来源:新华社 记者:丁静

 

链接:

 

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3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梳理,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9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可再生能源应用方面,建议鼓励和支持在农村地区实施生物质能、空气源热泵为主的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及农林废弃物集中转化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明确生物质能排放标准或准入技术路线清单,增加使用生物质柴油的相关表述。增加固体储能技术的应用,优先发展抽水蓄能电源建设的相关表述。开展城市管网掺氢实践,提供氢能绿色走廊、路权等措施,完善绿氢认证的相关规定等。二是规划管理方面,建议进一步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阶段进行分类管控,明确地热孔的审批与管理机制等。三是配套管网建设方面,建议明确电网企业回购送电线路的相关规定。推广储热、储冷配套工程,制定蓄热电价等相关政策。进一步研究分布式地热(热源)并网、储热并网的有关制度,加强热力配网规划等。四是产业支撑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建议增加支持地热能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表述等。五是政策支持方面,建议对享有相关补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展运行期考核。增加给予生物质柴油资金支持及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给予支持、鼓励的相关表述。进一步明确市场化项目快速审批制度等。

 

经认真研究,针对上述建议,我们大部分作了吸收采纳:在条例中完善了项目管理及审批机制,支持各类可再生能源品种融合发展,明确了电网、热网企业的责任与义务,增加支持储热储冷设施、抽水蓄能电源建设相关表述。对生物质柴油、蓄热电价、氢能绿色走廊、电网回购等方面的建议,将在下一步立法修改工作和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予以考虑。其他少数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或与本条例规定内容无关的建议未予采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北京市,地热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