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电力供给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近日印发《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将实施175个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共计1448.905万千瓦。
此次新能源项目包括:鲁纳光伏发电场等143个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203.4万千瓦,水磨风电场等32个风电项目、装机容量245.505万千瓦。项目主要分布在文山、临沧、普洱、大理等15个州(市)。其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涉及23个项目、装机209.25万千瓦,临沧市涉及15个项目、装机173.5万千瓦。
《方案》明确,有关州(市)和部门要规范资源配置,加强要素保障,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调度监测,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按期投产;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可通过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等方式实现;要强化日常调度监管,针对推进缓慢的州(市)及项目业主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违反相关文件要求的启动回收整改工作;光伏复合项目严格按照标准架设光伏组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等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