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5年计划支持75个试点县改善充电基础设施。
《通知》明确,三部门根据各地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换电设施发展状况、未来潜力等因素分配省级试点县名额。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4年汽车保有量不低于25万辆。试点期间新建公共充换电设施可用率不低于99%,提供不低于6年的运营服务保障。
《通知》还鼓励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并作为整体共同完成试点任务及考核等相关工作,联合试点县占用一个试点县名额。同时,试点县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换电、光储充、全液冷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
依据《通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试点县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配电网改造以及能源信息管理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国家级充换电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或试点示范等项目支持下的集中式公共充换电场站建设、集中式专用充换电场站建设、社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共享,以及充换电网络建设运营等工作。
《通知》还提到,进一步加强县域充换电设施与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其沿线配套设施的衔接,拓展应用场景,并统筹考虑新增公共充换电设施与既有设施的空间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有效提升利用率。试点县可研究适当增加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支持重卡加快电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