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江苏完善环境责任险机制

2010-08-09 09:08:24 中国环境报

江苏省环保厅、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和省政府金融办近日联合推出了《关于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确定要坚持“风险可控,多方共赢”的原则,加强对企业防范污染事故的指导与督促,切实履行风险管理职能。

 

为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从2008年起,江苏省率先在全省运输船舶、化工医药、纺织印染等行业,先后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增强高污染行业环境风险责任、明晰保险行业应承担的承保义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扩大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江苏省推出了“意见”。

“意见”明确了政府推进环境风险管理的3项基本原则,即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严格监管,稳健经营;风险可控,多方共赢。

“意见”要求,现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各地重点监控企业为主,承保标的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分成若干档次,在逐步建立配套标准和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由低保障向高保障过渡。

“意见”还明确了全省推行污染责任保险的“路线图”:首先要确定试点范围,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以地、市为单位,选择部分企业先行试点,循序渐进,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为积极稳妥推进这项新制度实施,“意见”要求,由省环保厅、省金融办、江苏保监局等单位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联席会议机制。各地金融办、环保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试点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纳入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风险 环境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