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通知》明确,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要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电力领域推出的重大改革措施,标志着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步伐,将对电力行业带来深远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40%以上,已超过煤电装机。“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没有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矛盾日益凸显,亟须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该有关负责人表示。
《通知》强调,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为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通知》提出,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的机制,纳入机制的新能源电价水平(以下简称“机制电价”)、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等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
“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存量增量分类实施支持措施,有利于形成真实的市场价格,促进电力资源高效配置,引导新能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能源入市交易后,将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成本,各类电源在电力系统中的价值将得到更充分体现,更好地引导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助力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
该有关负责人谈道,改革后,新能源与煤电等一样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均由市场形成,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扩围,同时各地电力市场规则将按照国家要求相应完善,能够极大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