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立一批零碳园区,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
从自愿碳市场重启到强制碳市场扩围,今年全国碳市场建设有了很多新的突破,我国在推进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方面所拥有的手段和工具也日益丰富成熟。这不仅彰显了我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中的坚定决心与积极作为,更为后续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新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
健全碳排放交易制度
扩大碳排放市场范围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叫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国际减排承诺的重要政策工具。
2011年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福建、四川等省市陆续建立起了9个地方碳市场。经过10年的努力,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开始上线交易,首批纳入了2000多家发电企业,覆盖全国总排放量约40%。如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已满3年。截至2023年底,该市场已纳入2257家发电企业,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是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市场。
碳排放权交易基本原理,是在确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前提下,为每个负有减排义务的排放单位分配具有一定期限的碳排放额度,排放单位如减少排放,可把结余额度进行出售,以有偿方式转让给其他单位。由此,碳排放配额成为一种可交易“资产”,各排放单位都有了加强减排的激励因素——省下的额度可卖钱,额度不够得花钱。
看似简单的原理背后,却是难以运行良好的现实。
“无论是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还是交易的具体产品和参与主体,抑或碳排放配额的总量和分配方案等,都是既复杂又专业的问题,涉及利益重大,牵涉因素众多,并且高度依赖相应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运行和高效服务。必须有公正透明、科学专业、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予以保障。”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双聘研究员巩固说。
为了健全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今年5月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施行,确立了多部门协作的监管体制,对重点排放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的义务和职能作出细化规定;并且针对各方主体设置了严格责任,创新了核减碳排放配额、信用惩戒等责任形式,构建起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为碳排放权交易的规范实施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如今,碳市场扩围工作正在加速推进。根据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今年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除了现有的电力行业以外,还将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重点排放行业。
健全温室气体
自愿减排交易制度
与强制碳市场不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自愿碳市场,交易的产品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目的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碳汇。
“这些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经过第三方机构量化核证后,登记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可在市场上销售获得收益。”胡杨新能创始人卢洋说。
早在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始上线“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CCER开始进入交易阶段。为进一步规范CCER项目,2017年3月国家暂停备案新项目,已备案的CCER项目暂可继续用于交易。
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二十九条明确,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今年1月22日正式启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突出自愿原则,激励更多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一项制度创新。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利于推动形成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互补衔接、互联互通的全国碳市场体系,对于正在实施的‘双碳’战略意义重大。”一位业内人士说。
“之前只有电力行业被纳入碳市场,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将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纳入。相信未来会有更多高碳排行陆续被纳入,配额市场的交易体量增大才能有效激发CCER的需求。”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说。
其实,各地碳市场纳管企业已经使用一定比例以内的CCER抵销应清缴配额量。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9个地方碳市场CCER累计成交量4.78亿吨。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积极作用。
“一是强化制度设计。指导注册登记机构与交易机构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机构内部管理。针对项目业主、审定核查机构等不同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二是扩大市场支持领域。常态化开展方法学公开遴选和评估。结合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进程和有关行业的发展进步,适时更新方法学的适用条件、减排量核算方法和额外性论证方式,动态管理整个进程,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管机制。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常态化监督帮扶和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升数据质量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严管、严查、严惩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弄虚作假行为。”夏应显说。
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
作为入围“2023年十大科技名词”之一的碳足迹,在2024年亦备受关注。
所谓碳足迹,是指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的特定对象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特定对象包括产品、个人、家庭、机构或企业。石油、煤炭等含碳资源消耗越多,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小。
“产品碳足迹是碳足迹中应用最广的概念,是指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从原材料的生产、运输、分销、使用到废弃等流程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总和,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说。
“为有效应对新型绿色贸易壁垒,除了加快绿色能源转型外,构建中国特色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并实现国际互联互通互认,势在必行、意义重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研究员李铎说。
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分阶段明确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不过,开展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仍存在几道坎。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碳足迹管理标准尚未统一,导致不同企业和地区之间的碳足迹核算结果存在差异,影响了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公信力和可比性。
“碳足迹的核算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但目前一些关键数据的获取存在难度,如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数据等。这影响了碳足迹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技术瓶颈和企业参与度不高,也制约着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发展。”一位业内人士说。
为了更好地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委在今年10月印发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这两个文件均对加快完善我国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和规则标准提供了努力方向和基本遵循。
“未来,能源、交通、建筑、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将加快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有望成为减排的重点领域;绿色产品、绿色包装等领域也将逐步实施碳足迹管理标准,推动绿色低碳产品的推广和应用。”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创意研究所秘书长林先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