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明确,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分类、逐步提高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2025年到2026年,新增风电项目(含分散式风电,下同)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30%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含分布式光伏,下同)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15%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变化优化调整;2030年起,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面入市。对于存量的风电项目,预期执行原有政策,即90%优先发电量,10%电量入市。
鼓励发展集中式电化学储能,建设储能容量租赁交易平台,租赁集中式储能的新能源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配建储能项目单个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万千瓦,鼓励与新能源项目联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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