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600726.SH)发布公告,公司所属相关企业收到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调整市区热力出厂价格和一级管网输送价格的通知》(齐发改规[2024]1号)。本次供热价格调整涉及公司所属四家供热企业,分别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热力分公司,供热价格调整情况如下:1.热电联产企业供热热力出厂价格调整为40.01元/吉焦(含税价)。2.一级热网管网输送价格(含热损)调整为46.18元/吉焦(含税价)。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