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关于印发云南省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纳入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31个项目,装机容量53.53万千瓦。
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完善推动新能源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扎实推进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实施,持续打造绿色能源强省,大力发展新能源,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和《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纳入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31个项目,装机容量53.53万千瓦(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程序加快推进。有关州(市)和部门应严格执行《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等精神,规范资源配置,加强要素保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调度监测,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按期投产。
(二)强化日常调度监管。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落实项目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项目“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重点调度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接网工程进展等情况,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加强调度项目开工、投产等情况,针对推进缓慢的州(市)及项目业主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违反相关要求的,由资源赋予方依法依规收回开发权。
(三)压实环保、安全生产等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部门相关环保、用地、用林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及《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四)严密防范廉政风险。州(市)以及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共同防范项目资源配置、项目审批、开发建设等过程中的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公开公示相关制度,严禁以非正当手段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