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根据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身份的不同,划分为工商业、非自然人户用和自然人户用三类,并明确入市方式为直接入市、聚合商聚合入市和价格接受者入市三种方式。
其中,直接参与市场方式是分布式光伏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成为经营主体后,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交易规则、方案,以发电主体身份报量、报价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以及绿电交易。直接参与绿电交易的分布式光伏,获得绿色环境权益价值。由聚合商聚合参与市场方式是具备相应资质的聚合商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成为经营主体后,可聚合一家或多家分布式光伏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以及绿电交易。聚合参与绿电交易的分布式光伏,参照售电公司代理零售用户参与绿电交易模式,按聚合合同分配绿色环境权益价值。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方式是直接(聚合)参与交易及聚合的分布式光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根据同类型电源市场均价进行结算,作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来源。作为价格接收者参与市场的分布式光伏主体暂不能参与绿电交易。
在推进分布式光伏入市的时间表上,河北南网将根据项目的电压等级、分类及并网时间等因素,分阶段实施差异化入市机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在2024年开展入市试点,鼓励采用聚合方式参与市场,按上网电量的20%入市;2025年7月1日起,全部存量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按一定比例进入市场;2027年1月1日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面进入市场。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2027年实现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参照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入市交易。2030年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鼓励其自愿进入市场参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