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服务指引
自2024年11月22日起,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开放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录入汇总入口,请各有关企业按照文件政策要求,抓紧洽谈衔接,尽早完成合同签订、录入、确认和汇总等工作。交易中心汇总核验后的合同将由各省(区、市)省主管部门通过交易平台逐条确认,按照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签约需求的80%建立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对监管台账内单笔数量超过20万吨的经铁运输合同推送国铁集团衔接配置运力。具体流程如下:
合同汇总说明:
签订范围和要求:
电煤中长期合同供应方包括所有在产的煤炭生产企业,需方包括统调公用电厂和承担民生供电供暖任务的相关电厂。鼓励北方集中供暖区域相关省(区、市)根据实际组织民生供暖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原则上每家煤炭企业任务量不低于自有资源量的75%,各省区市和中央发电企业合同签订量不应低于签约需求的80%,鼓励根据供需情况多签、签实。国家将签约需求的80%纳入履约监管范围,配置铁路运力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原则上全部纳入履约监管范围。
合同文本:
煤炭供需企业应使用国家统一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合同示范文本分为直供直销合同和三方合同,直供直销合同是指煤矿与电厂直接签订的合同,或煤矿所属集团销售公司与电厂或电厂所属集团燃料公司签订的合同;三方合同是指第三方企业与煤矿、电厂签订的合同。直供直销合同由供需双方签订确认合同,三方合同由第三方企业与煤矿关联企业、电力企业共同签订确认合同。
价格机制:
以产地价格计算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的本地区价格合理区间签订和履约,以港口价格计算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应按照“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签订和执行,不超过明确的合理区间。“基准价+浮动价”由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根据价格机制逐月测算和发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发改运行〔2024〕1345号)要求,电煤中长期合同应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并纳入履约监管,保障供应煤质。要按照“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原则,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煤质偏差结算机制,鼓励协商确定热值折算系数。
签订工作时限要求:
2024年11月22日前各产煤省区、有关中央企业应将每个煤矿承担任务情况书面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各省(区、市)应梳理本地区发电企业发电与耗煤等情况,及拟推荐的第三方企业,书面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22日前各产煤省区、有关中央企业应将每个煤矿承担任务情况书面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各省(区、市)应梳理本地区发电企业发电与耗煤等情况,及拟推荐的第三方企业,书面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
12月10日前供需企业自主衔接资源并完成合同签订录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签订;
12月15日前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汇总核验后的合同,由各省(区、市)主管部门通过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专属管理账号逐条确认,按照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签约需求的80%建立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
12月18日前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将纳入监管台账的20万吨以上的经铁运输合同推送至国铁集团衔接配置运力。
关于开展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
签订履约服务相关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4〕941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服务保障工作,即日起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向供需企业开展签约公示信息查询、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合同信息录入确认、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建立年度监管台账、推送国铁集团衔接配置铁路运力、报送月度履约数据等全流程服务工作。现就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相关工作和业务流程公告如下:
一、签约公示信息查询
相关企业可登录交易中心官网(www.ncexc.cn),查询签约公示范围内的供需企业和第三方企业签约公示信息。
二、关联公示企业签约信息和合同签订授权
为规范合同录入流程,准确计算各签约公示范围内煤矿、电厂签订的电煤中长期合同数量,有关单位在合同录入确认前需要完成关联公示企业信息和合同签订授权等操作。
(一)交易中心将根据平台现有注册企业隶属关系,对公示范围内的部分煤矿、用煤企业公示信息与采矿权人、用煤企业会员账号做好关联,相关企业应及时登录查看。如有增加或修改,需重新关联并提交平台审核。完成关联后方可开展后续平台合同录入确认工作。
(二)煤矿企业和用煤企业可授权所属集团一个或多个销售公司、燃料采购公司进行合同录入确认。
(三)煤矿企业和用煤企业仅能授权所属集团内部销售公司或燃料公司,不能授权第三方企业。销售公司或燃料公司只能被授权。第三方企业之间不能授权。
三、中长期合同在线录入确认、诚信履约承诺书签订(12月10日前)
(一)合同签订文本
供需企业应使用国家统一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签订包括数量、质量、期限、煤源、电厂、月度分解量、价格、质量偏差结算机制、运输方式、仲裁条款和违约责任等要素齐全的中长期合同。
合同示范文本分为两类。两方合同是指煤炭生产企业(煤矿或煤矿销售公司)与用煤企业(电厂或电厂燃料采购公司)签订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由供需双方签订确认;三方合同是指第三方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煤矿或煤矿销售公司)与用煤企业(电厂或电厂燃料采购公司)签订的合同,由第三方企业分别与上下游企业签订确认。
合同示范文本可在交易中心网站的“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服务指引”栏目中下载。
(二)合同在线录入确认
持有交易中心发放的在有效期内数字证书的供需企业可在交易中心平台线上签订合同和诚信履约承诺书。线上与线下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用再次录入确认合同信息、上传经济合同和履约承诺书。
没有数字证书的供需企业,要以签订的经济合同为基础,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在线录入确认合同信息、上传经济合同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两方合同由供方录入合同信息、上传经济合同,需方确认,双方签订履约承诺书。
三方合同由第三方企业作为供方录入合同信息、分别上传与煤源企业的采购合同和与需方的销售合同,煤源企业和需方分别确认,三方均要上传履约承诺书。
(三)合同信息核验
交易中心将对供需双方录入确认、签订履约承诺书的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进行逐笔核验。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特别是合同签订量超过签约公示量的予以退回,企业可登录账号后,在“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下的“中长期合同查询”菜单进行查看,按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查询合同签订进展
交易中心将动态更新合同签订进展,相关企业可登录交易中心官网(www.ncexc.cn),查询签约公示范围内的签约公示量、已签约量、供方资源余量和需方签订缺口等。
四、核对确定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12月15日前)
交易中心汇总核验通过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由各省(区、市)主管部门通过平台专属管理账号逐条确认,按照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签约需求的80%建立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
五、推送国铁集团配置运力(12月18日前)
交易中心将纳入监管台账内的经铁运输电煤中长期合同分批推送国铁集团衔接配置运力。
六、日常履约数据报送
纳入监管台账内的合同开始执行后每月10日前,供需企业要登录交易中心在线分别报送上月合同履约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未按时填报的合同视为未履约,供需双方填报数据不一致的,按低值计算。交易中心将履约情况共享至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
已配置铁路运力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可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在线提报日常请车计划,在线完成交收、结算,交易平台将自动完成履约数据统计,供需企业不用再填报履约数据。
七、其它相关事项
交易中心已按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要求,全面完善优化平台系统,专人负责线上线下咨询解答。
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相关政策文件和操作流程可在交易中心官网首页→点击“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入口”→“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服务指引”查看下载。
交易中心已全面升级优化平台功能,可为缴费会员提供更多专项服务。请有需求的企业尽快缴费获取更多配套增值服务权限。
其它未尽事宜,交易中心将另行公告。
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服务指引页面:https://www.ncexc.com/DzjyServer/login?jumpmtflag=zcqServiceGuide
客户咨询电话:010-52698888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全国煤炭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