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2025 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内容篇幅较长,煤炭宝对比了2024年的电煤中长期合同,认为两者有以下不同之处,欢迎大家知晓。
2025年较于2024年相对严格,形成了许多规定:
★ 在履约监管上:2025年要求“国家将签约需求的 80% 纳入履约监管范围,配置铁路运力的原则上全部纳入重点监管”。
★ 在浮动价参考指数上:2025年有了明确的指标,“以港口价格计算的电煤中长期合同浮动价采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综合价格指数(NCEI)、环渤海动力煤综合价格指数(BSPI)、秦皇岛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指数(CCTD)、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综合确定。”
★ 在煤质要求上:2025年新增“电煤中长期合同应有明确质量条款并纳入履约监管,按照“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原则明确煤质偏差结算机制,鼓励协商热值折算系数”
★ 在奖惩上:2025年在约公示、通报、评估和奖惩方面更加详细,要求“明确年度履约评估结果与多项政策挂钩,鼓励地方和央企采取奖惩措施,建立不履约案例归集整改工作机制”
少部分规定宽松了:
★ 在签约任务量上:2025年要求“每家煤炭企业任务量不低于自有资源量的 75%”,比2024年底了5%
★ 从第三方合同上:2025年没有提及2024年“不应低于20万吨”。
★ 在月度分解要求上:2025年没有提及2024年“季度履约率不低于90%,全年不低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