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进口煤炭4620.9万吨
海关总署8月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7月份,我国进口煤炭4620.9万吨,创今年最高水平;较去年同期的3926万吨增加694.9万吨,同比增长17.7%;较6月份的4460.3万吨增加160.6万吨,环比增长3.6%。
2024年1-7月份,我国共进口煤炭29577.9万吨(2.96亿吨),同比增长13.3%。每吨713.9元,下跌14.9%。
▲2024年1-7月我国进口煤炭数量
从进口来源国来看,今年前7个月我国进口煤炭的国家主要有印尼、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菲律宾、加拿大、美国、哥伦比亚、莫桑比克、南非、马来西亚、伊朗、缅甸、老挝、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新西兰、乌克兰等。当前,我国在煤炭进口方面的多元化策略,以确保能源安全和供应稳定性。
我国进口煤关税税率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税则文件显示,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已恢复煤炭进口关税。
普通税率为20%;特惠税率为0;协定税率基本为0;最惠国税率中,无烟煤、炼焦煤、褐煤为3%,其他煤为6%。
按照自贸协定,我国与东盟、亚太、智利、澳大利亚、印尼、菲律宾等国进口的煤炭享受协定税率0%,来自包括俄罗斯、蒙古、美国、加拿大、南非等在内的其他国家的进口煤实行最惠国税率,根据煤种不同,最惠国税率为3-6%不等。
▲2024年进口煤的税率区别
我国煤炭分类标准
根据《中国煤炭分类标准》分类,按煤化程度及挥发分可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三大类,共29个小类。无烟煤分为3个小类,烟煤分为12个煤炭类别,褐煤分为2个小类。按用途可分为动力煤和炼焦煤两大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