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政府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约谈。约谈会通报了近三年以来沁水县监管的煤矿事故情况及当前开展的异地集中监察执法情况,指出煤矿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约谈指出,近年来沁水县煤矿生产安全零星事故不断,重大涉险事故偶有发生,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风险不容忽视。特别是今年以来接连发生3起亡人事故,暴露出沁水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硬措施”落实不到位、吸取事故教训不力、三年行动不细不实等突出问题,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煤矿安全管控能力亟待提升。
约谈要求沁水县政府切实加强对矿山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持续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严肃性规范性,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三超”组织生产、采掘接续紧张和瓦斯、水害治理不到位以及复采矿井顶板管理不到位等引发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厘清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配齐配强“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约谈强调,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举一反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刻剖析、不断复盘,聚焦薄弱环节查摆不足、堵塞漏洞,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针对性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同类同质事故反复发生。
沁水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约谈为起点,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动真碰硬防范风险,聚焦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坚决筑牢煤矿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