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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2024年工作重点》发布

2024-07-26 10:49:42 交汇点新闻   作者: 许愿 姚政宇  

7月25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举行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新闻发布会。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三年行动计划》在生态环境领域主要涉及17项重点任务,在行动计划的引领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2024年工作重点》,细化了54项重点工作。

一是共同夯实区域生态基底。

聚焦生态空间协调管控、生态屏障建设保护、长江“十年禁渔”及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相关工作。今年将在一体化示范区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试点,细化管控评价单元,制定区域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理。

在长三角区域完成长江水系生态廊道建设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梳理形成长三角长江干流和相关水系生态廊道建设保护任务清单,同时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开展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二是加强区域环境协同治理。

大气领域重点推进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化环杭州湾石化化工等重点地区VOCs“三统一”协同治理,协同实施国三柴油货车的限行政策,实现地区大气监测站数据常态化共享。

水环境领域重点围绕流域和海域重要水体污染防治攻坚,要继续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一体化示范区跨界水体专项治理和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太浦河全流域“一河一图一策”应急联动机制。

固废领域将以“无废城市”建设作为区域合作的牵引,在研究制定“无废城市”区域共建方案的同时,加快推进固废危废利用处置能力的协作共享和固废跨界转移协同监管及非法倾倒联合执法。

三是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首先是大力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在保障区域能源安全的同时,持续推进重点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促进能源电力低碳转型,提高省间互济互保能力。

其次是推动交通绿色低碳发展,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推进海铁联运发展,提升水水中转比例,深化区域船舶和港口的污染防治和绿色化协作。

第三是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通过绿色低碳供应链、绿色领军企业等的培育,提升行业绿色化发展水平。

此外,将加快推动区域性排污权交易、绿色金融等制度创新,力争进一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制度。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