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建设光伏、风电基地,推进垃圾发电、生物燃料等生物质能发展,支持新能源发电和新材料、数据中心等载能产业比邻发展,促进绿色能源就近消纳,争取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30%以上。
《方案》指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比重。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实施煤炭消费比重控制。持续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和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原则上不新增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比2020年降低2.2%左右。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在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强化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执法。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力争达到100%,在用柴油货车抽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